北宋大法官 第122节(2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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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范仲淹、欧阳修等人引用祖宗之法,都是引用太祖太宗的一些典故、政策,统称为祖宗之法,但如果将这些东西都定位律法条例,整个司法系统都完了。

还弄什么《宋刑统》,直接看史书不就得了。

张斐道:“恩公之所以担心,是因为如今的祖宗之法,是非常模湖的,没有具体的条例,这回我会将祖宗之法变成具体的条例,如此不但不会干扰司法,反而有助于司法。”

“你……你说甚么?”

许遵听傻了,“你将祖宗之法变成具体的条例?”

张斐笑着点点头。

许芷倩眨了眨眼,“这……这怎么可能?”

这父女看神经病一样的看张斐。

疯子吧!

祖宗之法,你一个耳笔来定?

那皇帝大臣不都得自杀。

活着干嘛?

被无限羞辱吗?

张斐笑道:“在公堂之上,一切皆有可能,况且,我可比他们更懂法。”

许遵问道:“那你倒是说说,你打算怎么定?”

张斐道:“我之前曾翻阅太祖太宗的一些案卷,发现太宗就曾颁布诏令,‘先皇帝创业垂二十年,事为之防,曲为之制,纪律已定,物有其常。谨当尊承,不敢逾越’。”

许遵听完,抚须道:“这的确算是祖宗之法。”

许芷倩好奇道:“这条诏令,我也知道,但……但是这与此案有何关系?”

许遵也是好奇地看着张斐。

这条诏令绝对具有法律效力,因为这是太宗说太祖的政策,后面还说“谨当尊承,不敢逾越”,太宗都不敢逾越,谁敢逾越。

但问题是,这与此案没有半毛钱关系。

张斐道:“这条诏令总结起来,就是防弊之政。而如今的差役法属不属于弊政?”

许遵思索半响,大概也明白张斐的意思,又道:“这会不会有些牵强附会?”

张斐笑道:“逻辑没有错,那就不算牵强。当然,光凭这一句话也缺乏说服力,我们还需要大量的案例来作为证据,来论证我们此案属于违反祖宗之法。这可能就需要恩公的支持。”

如宋刑统上面的条例,都是有具体解释的,比如说免所因之罪,下文有具体解释。

这诏令是没具体解释的,就是这么一句非常笼统的话,虽说懂得都懂,但没有行文解释,这就是为什么许遵会认为此非律例,若视为律例,将会乱套。

但是张斐认为这具有法律效力,官家就不敢违逆。

然而,打这种官司,争得就是解释权。

就需要大量的案例,去解释这个东西。

大理寺可是存有大量的案例。

许遵暂时也不是非常明白,但他也是律政界的奇葩,心中很好奇,这能打吗?

于是也就答应下来。

看看你怎么玩。

老夫先学着一点,下回我也这么做。

第一百零四章 暴风雨前的宁静

这个年假注定无休,他们有着太多事情要做。

这跟打官司不一样。

官司是根据成文条例去打,而祖宗之法是没有具体条例解释的。

这就需要一整套完整的逻辑,去释法,其中就需要引用案例,律法条例,人伦礼法,历史文献,等等。

这工作量不是一般的大。

好在许遵生平最恨应酬,过年也不大会去同僚家走动走动,要知道他今年才回得汴京。

倒是许芷倩推了许多闺蜜的邀请,平时逢年过节,她们这些大家闺秀常常结伴出门游山玩水,参加一些风俗活动。

相比起来,许芷倩更喜欢现在的工作。

起诉朝廷?

这多有趣啊!

若不能参与其中,那只会悔恨终身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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