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宋大法官 第1158节(2 / 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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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斐又问道:“他们之间可有签订相关契约?”
“有得。”
陆佃点点头道:“但他们只是签订运送契约,契约里面并没有赔偿条例,根据商人们的说法,他们其实都是知道契约法的,但是那边官府认为,漕运无权签订任何赔偿契约的。”
说着,陆佃将几张契约递给张斐。
张斐接过一看,感慨道:“很久没有见过这么简陋的契约。”
许遵道:“这也可以理解,漕运腐败,已经不是一日两日之事,若签订赔偿契约,指不定会有些人勾结奸商,制造意外,向朝廷索要赔偿。漕运年年都得发生上百起事故,地方官府肯定赔不起,朝廷更不用说了。”
漕运只是一个运输部门,不是一个盈利部门,漕运是一分钱都赔不出,要赔就是地方官府,或者中央。
如果是贪污腐败造成的,公检法倒是很好介入,可以抓人,但如果是意外造成的,这就很难扯皮。
谁敢开这头。
漕运天天出事,你去赔吧。
陆佃道:“这也是扬州难以判定是否赔偿的一个原因。而且而且我刚刚翻看了临时法,发现临时法中对于漕运的法条,并无任何增多,还是跟以前一样。”
张斐瞧他一眼,面露难色。
漕运的问题,大家都知道,但是没有办法,十几万人在那里,其中利益是盘根错节,但又关乎着京城的经济命脉,牵一发动全身,遇事只能是大事化小,小事化了,张斐在判案的时候,也一直有意避开漕运。
在建立公检法的过程中,张斐秉持的原则,就是处理不了,千万不要逞强,宁可视而不见,也不要强制设立法律去管制。
在司法层面上,管不了的事,你去管,就只会反噬自身。
法律一旦被人突破,就又可能会全面溃败。
不过张斐认为时机已然成熟,也该是时候处理这一颗毒瘤。
很快,这消息就传了出去,立刻在京城引发广泛的热议。
这不是什么稀罕事,漕运要不出问题,那才叫稀罕事,但是在这个节骨眼,影响是非常恶劣的。
因为朝廷正在货币化,而货币化是要基于更加频繁交易,正需要更多的商人,将货物运到京城。
处理不妥,肯定会影响到商人的积极性。
漕运无小事,这必须跟王安石、薛向他们商量,关键薛向也是其中一个重要证人。
三司。
“不错,关于漕船和商船混编是我规定的,因为漕运里面实在是太腐败,我也有心无力,只能采取这种方式,让他们相互监督,若是出事,尽量做到有责必究。”
薛向又道:“至于是不是漕船的原因,确实是极有可能,因为我刚去上任的时候,也发现许多漕船是破旧不堪,但在漕运里面,但凡是要出钱的事,往往是没有管,亦或者偷工减料,我对此进行过一番整顿,不曾想,我这离开才几年,又变成原样。”
张斐道:“但这个问题必须要解决,不然的话,这会影响到国家的大方针。”
薛向不禁看向一旁的王安石。
王安石犹豫片刻后,才开口道:“不瞒你说,其实早在一年前,我与三司使就已经在筹备这事。”
张斐立刻问道:“王学士打算如何解决?”
王安石道:“我跟三司使都认为要想解决漕运一事,还是得利用事业法,因为漕运关乎着国家的财政命脉,是决不能依靠商人。
但是遵循旧制,这种情况又是不可避免的,给朝廷造成的损失,也是不可估量的。
事业法是唯一的出路,我们打算在几个交通重镇,成立几个运输事业署,全面负责朝廷的运输。
如今商业愈发繁荣,越来越多的人在各地贩卖货物,只要这事业署能够垄断,这里面还是有利可图的。”
张斐点点头,其实他也是这个办法,朝廷完全垄断,漕运只会彻底腐败,但要完全交予商人,等于是商人捏着大宋的经济命脉,这也是不可能的,就是他愿意,朝廷也不可能答应的。
事业署就是唯一解法。
走一条中间路线,之前薛向在发运司就已经是这么干,将商船和民船混编,让他们相互监督,但这个做法,只成立于薛向在的时候,他一走,马上就回到原样。
这是需要制度和法律的共同努力。
张斐道:“既然王学士已经想到办法,为什么没有提出来?”
王安石道:“这事是归户部管,而邓侍郎是没有能力处理这么复杂的事,故此我打算等吉甫回来之后,由他来主持此事。”
张斐恍然大悟。
原来这个功劳,是要留给吕惠卿的。
不过这也能够理解。
吕惠卿跑到河北帮着王安石擦了几年屁股,王安石当然得回报吕惠卿。
尤其是如今朝廷制度发生巨大的变化,吕惠卿虽然已经被升为户部尚书,但是他回来如何去立威,这也是一个很大的问题。
如果他能够漕运解决,这功劳可不小,足以让他在朝中立足。
张斐点点头道:“这事当然可以等吕尚书回来再主持,但是即便成立事业署,事业署也一定会面临这些问题,那么这赔偿问题,又该如何定?”
他太了解王安石的小心思,他这都要垄断运输,那他还能赔钱吗?
王安石道:“这得看具体情况,若是人为所至,或者说官员故意制造沉船,贪污货物,那朝廷理应给予赔偿,但要是遇到天灾意外,谁也不想,就说此番沉船,朝廷也损失惨重,到底谁也不想啊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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